川航关于2020年春节延期免收机票退票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民航局1月27日发布《关于免收民航机票退票费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四川航空对相关客票退票规则通知如下:
2020年1月28日(不含)前已购买的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后旅行的876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如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在客票有效期内,均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