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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注册
注册成为川航金熊猫会员后,将可以使用川航网站和移动端所提供的各种川航机票类服务、相关信息查询以及其他产品查询和预订。我们将对用户所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对,保留对虚假注册和不符合川航网站和移动端规则的注册予以取消的权利。我们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将按照川航《隐私条款》进行管理。
二、用户权利
用户有权依川航网站和移动端规定获得川航网站和移动端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用户义务
用户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川航网站和移动端有关规定。
四、凯发k8官方网站的版权、商标权
川航网站和移动端的图形、图像、文字及程序等均属川航所有,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下载、复制、再使用。在川航网站和移动端发布信息的商标,归其相应的商标所有权人所有,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五、免责
对用户因使用川航网站和移动端而产生的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川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终止
川航网站和移动端有权在不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任何免费服务。
七、系统故障
川航网站和移动端因正常的系统维护、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络拥塞而导致任何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川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用户因使用川航网站和移动端而产生的与川航之间的纠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解决。
1、该产品为“机会型、候补类”产品,购买后有一定几率升舱成功,若您需要确定升舱的产品,请在值机柜台选择“地面升舱”或登机后选择“机上升舱”。
2、产品数量有限,窄体机每班最多可提供2个,宽体机每班最多可提供4个,不保证公务舱有空余座位一定能升舱成功。
3、购买此产品后,您无法申请退款,若升舱失败或航班取消,升舱费用将在3-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至原支付账户。
4、本产品仅支持单人单程国内和国际/地区直飞航班、部分舱位购买,婴儿及儿童客票不可以购买该产品,不建议携带儿童或一名以上婴儿的旅客购买该产品。
5、升舱结果将在航班计划起飞前50分钟至起飞前确定,升舱成功或失败,系统均为您推送相关消息,请您届时关注升舱订单结果(查询订单请点击“我的订单”)。
6、升舱成功后您可享受机上公务舱座位,及除公务舱餐食以外的机上公务舱服务, 地面服务与经济舱标准一致,里程按原经济舱舱位标准累积。
7、若升舱成功,请登机后主动向乘务员出示升舱成功短信或订单页面,并按订单显示的公务舱座位就座;您的登机牌舱位可能会发生变更。
8、若升舱失败,请按照原值机座位就坐经济舱;请提前通过安检,如在升舱结果确定时仍未通过安检,可能导致您升舱失败。
9、因存在安全控座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上机后升舱失败(以机上实际处理结果为准),请于下机后24小时内联系95378进行退款。
10、购买此产品后,系统会依据当次航班的公务舱剩余情况和预约升舱的旅客情况,自动判定升舱的旅客名单,升舱成功率将与您本次客票折扣高低、川航会员等级、民航乘机频次等有关。
11、请确保手机网络正常,在登机前进入我的订单查询升舱结果,若因手机网络问题导致升舱结果无法显示,可能导致您升舱失败。
12、升舱价格会根据航段、时间等多因素浮动,以实时价格为准。
13、购买时限:
国内航班:航班起飞前3小时之内不可购买;国际/地区航班:航班起飞前6小时之内不可购买。
14、如需开具发票,请于乘坐后7天内联系四川航空直销热线95378办理。
【保险详情及条款】
平安航空意外险保险条款
《平安航空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航空延误险保险条款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延误保险》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取消保险》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备降、迫降保险》
平安航空退票险保险条款
《平安个人预定机票取消保险》
平安航空综合险保险条款
《平安个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延误保险》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取消保险》
《平安个人旅行航班备降、迫降保险》
中银三星航空意外险保险条款
《中银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华泰财险机票取消及改签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机票取消及改签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航班延误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航班延误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川航销售保险理赔指引】
航空综合险、航班延误险、机票退票险理赔指引—平安产险提供
一、理赔流程:
(一)报案:
【一键报案】微信扫码二维码自助办理理赔
【准入规则】适用国内航班,非春秋、非九元航班。
【亮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返航或备降责任客户免交单证、免人工审核,实现秒赔。
【特别注意】由于航班数据实时交互,航班未落地时,延误时长未达起赔标准,无法进入自动化流程。请告知客户在航班落地后再进行报案。
(二)上传资料:
1. 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返航或备降责任客户仅需线上录入本人身份证、收款银行账号;
2.机票退票、航空意外伤残身故医疗责任按照理赔资料要求线上上传资料。
(三)赔付:
1. 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返航或备降责任,自动关联航班数据,实现自动赔付。赔款秒到账。
2. 机票退票、航空意外伤残身故医疗责任进入人工审核环节,资料齐全无争议,三日到账。
二、理赔资料:
1. 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返航或备降: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2. 退票险:订票信息截屏、支付及退款凭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3. 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意外医疗:
申请项目 | 资料 | |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 | 1.2.3.4.6.10 |
1.保单号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事故者身份证明 4.门诊病历 5.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7.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8.户口注销证明 9.丧葬火化证明 10.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11.残疾鉴定报告 12.受益人身份证明 13.受益人与事故人关系证明 注:对上述材料,申请时应提供原件附检。 |
意外住院医疗 | 1.2.3.5.6.10 | |
意外伤残 | 1.3.4.5.10.11 | |
意外身故 | 1.4.5.7.8.9.10.12.13 |
注:成年人支付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未成年子女支付家长,但需提供子女与家长的户口簿关系证明、家长身份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被保险人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可在就近的公立医疗机构治疗,但必须在3天内转至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
2. 被保险人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其医疗费已经社保或其他三方机构报销的,需提供医保或三方机构报销结算单原件及提供给医保或三方机构的整套报销资料复印件。
3.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委托他人领款金额超5万需提供公证书。
4.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单位领款超1万元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被保险人突发死亡性质不明确的,须提供尸体病理解剖检验报告。
全球出行险、国际航班延误险、国际机票退票险理赔指引—华泰财险提供
一、自助理赔
1、微信关注“华泰微电商”
【报案入口】微信公众号-微自助-自助理赔
2、所需单证
航延险、出行险(航意 航延):登机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退票险:航空公司出具的机票退票费发票或退误变更单、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出行险:事故证明、医疗单据、病历、损失发票、损失清单等与事故有关的材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
注:成年人支付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未成年子女支付家长,但需提供子女与家长的户口簿关系证明、家长身份证明。
二、电话报案
1、报案电话:4006095509(7*24小时)
2、理赔流程:电话报案后,理赔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被保险人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可在就近的公立医疗机构治疗,但必须在3天内转至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治疗。
2、被保险人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其医疗费已经社保或其他三方机构报销的,需提供医保或三方机构报销单证原件。
3、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5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航空意外险理赔指引—中银三星保险提供
一、理赔流程
1、报案电话:95566-1-5
2、理赔流程:
备注:对于不属于赔付范围的将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作出书面解释。
二、保险金的申请
1、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身故,由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向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1)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3)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残疾,由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1)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由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3)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要,可对被保险人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三、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特别提示
1.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2.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保险公司自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一、服务适用条件
1、适用客票:票号以“876”开始的客票。
2、适用航班:挂3u代号并且由川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不适用。
3、适用舱位
服务城市/机场 | 航线范围 | 适用舱位 | 适用旅客 |
---|---|---|---|
成都/双流 | 国内航班 | cijpaythglebo | 散客旅客 |
dwqmu舱实际支付金额五折(含)以上 | 散客旅客 |
备注:旅客购买dwqmu舱位机票时,若使用机票优惠券或里程抵扣机票票面价格,在使用优惠券或里程后实际支付的价格在五折(含)以上才可享受接送车服务,五折以下不享受本服务。
4、适用城市接送范围
双流机场 | 同城市内接送范围 | ||
---|---|---|---|
拼车服务 | 成都: 1. 武侯区自然行政区 2. 青羊区自然行政区 3. 高新区自然行政区、高新西区自然行政区 4. 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三区,限三环路范围内 |
||
专车服务 | 无区域性限制 |
5、预定时限及渠道
用车类型 | 预定时限 | |
---|---|---|
拼车服务 | 进港 | 航班起飞前或落地后均可预定 |
出港 | 13点(含)前航班,需在起飞时间前1日23点前完成预定; 13点后航班,需在起飞时间4小时前完成预订 |
|
专车服务 | 进港 | 航班起飞前或落地后均可预定 |
出港 | 航班起飞时间2小时前完成预订 |
备注:接送车服务至多提前7天(含当天)进行用车预约,需提醒乘客预留好路途的时间,避免误机。如遇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在目的地就近位置接送。
预定渠道:四川航空官方微信或app—服务大厅—【接送服务】
6、拼车/专车接送机服务仅提供机场航站楼与相应城市指定区域接送点之间的接机或送机服务。
7、当联程航段的包含成都双流机场中转时:若国内/国际(含地区)航段符合接送服务产品使用条件,旅客可在成都航段的始发(或到达)中转衔接时长内享受相应的送机/接机服务。成都天府机场单场或跨场中转旅客不享受该服务权益。
8、拼车接送服务不负责接送约定范围之外区域的服务。
9、专车接送服务,若超川航旅客减免条件,会发生额外费用,旅客在用车前需根据服务商收费标准进行一口价支付。旅客在接送机服务中如果要求增加停靠地点的,旅客需要与服务商自行协商,由旅客认可服务商的收费标准后由旅客在用车时自行支付。若出现第二次或以上次数的停靠要求,也会产生额外费用,旅客需要与服务商自行协商,由旅客认可服务商的收费标准后由旅客在用车时自行支付。
10、专车服务费用标准参考
计价项 | 成都 |
---|---|
起步价 | 16元 |
普通时段 | 2元/公里 |
夜间时段 | 3元/公里 |
时长费 | 0.4元/分钟 |
远途费 | 1元/公里 |
【远途费】超10公里,针对超出部分需加收远途费
【夜间费】夜间(23:00-5:00)行驶时,需加收夜间服务费
【附加费用】服务中产生的高速费、过桥费均需用户额外支付
二、川航旅客专车优惠与权益
1.单次行程验证成功可享受立减优惠,验证多人,减免金额进行优惠累加。
2.当航段的始发站和目的站均可提供接送服务时,在该航段上只允许在始发站送机服务或目的站接机服务中选择一项,不可同时选择。
3.验证人数不可超过准载人数(舒适型专车准载人数为4人)。
4.最高减免价格不可超过实际费用,即最低支付费用为0元。减免金额仅用于支付车费,不支持返现。
5.川航乘客享有免费取消特权:司机未接单,川航乘客可免费取消;司机接单后,川航乘客30分钟前可免费取消;若司机迟到,川航乘客可免费取消。
6.川航送机行程,司机可免费等待30分钟。
7.接机行程,如输入航班号,可享受航班实际到港前的无限时长免费等候;接机行程,如不输入航班号,司机可免费等待30分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购买川航团队机票的旅客,不享有专车补贴或免费拼车。
2.仅有购票旅客本人方能享有此服务,陪同人员不在此列。
3.无人陪伴儿童可以有一名监护人陪同,共同享受专车补贴或免费拼车。仅购买婴儿、儿童客票的旅客不能预订此产品。
4.预订送机服务的旅客,请在充分考虑路况和机场办理各项手续时间后安排好出发时间。如旅客自愿要求推迟约定的出发时间,或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出发时间晚于约定出发时间,由旅客自行承担误机风险与责任
5.客户服务电话:028-86868686,客服受理时间:06:00-23:00,预约时旅客需提供乘机人姓名、航班日期、航班号、购票舱位、乘车地点以及凯发k8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6.进港旅客乘机点位
成都:双流机场t2航站楼外停车场e区;天府机场暂未开通接送机服务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航线及航班日期
适用于旅行日期纳入“金熊猫一票通”范围的(且由876填开川航实际承运的以下国内客票):
成渝区域
川航实际承运的始发地或目的地为成都双流(ctu)、成都天府(tfu)、重庆(ckg)的客票。
沪杭区域
川航实际承运的始发地或目的地为上海浦东(pvg)、杭州(hgh)的客票。
大湾区区域
川航实际承运的始发地或目的地为广州(can)、深圳(szx)的客票。
(二)适用客群
川航金熊猫实名认证会员(含新加入会员)
(三)适用舱位
散客明折明扣公务舱c/i/j、经济舱y/t/h/g/l、替代舱位d/q/m舱(按照客票运价基础还原为6折及6折以上的)
二、变更规则
旅客购买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且为各区域内同时执飞航班:
(一)在原初始航班计划起飞4小时(含)前,提出上述区域内航班始发地或目的地互换变更申请,即:ctu/tfu/ckg之间互换,pvg/hgh之间互换,can/szx之间互换;免收变更手续费进行互换变更,如有舱位及票价差额须补齐。
(二)在原初始航班计划起飞4(不含)小时内及起飞后,提出互换变更申请,须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收取变更手续费、舱位及票价差额进行互换变更。
(三)单程客票或在一张客票上的往返程、联程客票仅限互换变更一次;
(四)变更日期范围: 限原客票初始航班起飞前3天至起飞后3天(含起飞当天)。
(五)互换变更后旅客提出再次改期或退票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六)仅限互换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不适用。
(七)如旅客互换变更时的新航段票价低于原票价时,变更航程后差额不退,同时按照上述互换变更规则进行操作,或旅客自行退票后重购新票。
三、团队、无陪、轮椅、担架等特殊旅客客票及政府采购客户(gp)客票不适用本规则。
四、变更操作渠道
(一)本规则仅限川航直属售票柜台或呼叫中心进行办理,无直属售票柜台地区的旅客可致电呼叫中心进行办理。
(二)变更后的客票若需退票,由直属售票柜台或呼叫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