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称电子行程单,是指旅客购买空运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行程单不能重复打印,遗失不补。
旅客可以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航旅保险。此项保险金额的赔付,不免除或减少川航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旅客在川航网站购买的航旅保险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1. 购买川航客票的旅客可在原购票处按照川航客规进行客票变更、签转、退票。
2. 购买川航客票的旅客在异地如需进行客票变更,可致电川航呼叫中心或在当地川航直属售票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