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返校学生、教师客票特殊处置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协助广大学生、教师旅客在疫情及高温天气等特殊场景下能够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针对延期返校学生、教师旅客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补充如下:
一、适用范围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客票的改期、退票规则
(一)改期
1.可变更至原客票初始航班起飞后30天(含)以内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四)变更航程及承运人
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办理改期、退票手续要求
(一)“学生、教师本人身份证明”(学生证/学生卡/学信网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教师证/职工证等)在读、在职证明材料,提供的上述材料须为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照片或截图;无“学生、教师本人身份证明”的旅客,须本人所在学校开具证明,证明至少应包含:学生/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在读班级等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学生/教师旅客所提供上述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在读班级等信息)不得有涂改。
四、上述航班日期以外的客票,参见《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部分客票特殊处置的通知》通知规则内容执行。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